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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河南“淘惠街”特大集资诈骗案审结 报案者仅有1千余人

鹰鉴 凌传说 2020-09-18



2018年9月期间,反传防骗快讯连续追踪报道了“淘惠街”网上购物商城通过购物返利的方式集资诈骗活动。近日,“淘惠街”集资诈骗一案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鹰鉴了解到,一审期间,被告人赵善超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被告人赵威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原判认定,2017年6月6日,赵善超注册成立深圳市百荣百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荣百惠公司)。2018年6月初,赵善超、赵威以百荣百惠公司的名义在郑州市二七区升龙国际B区5号楼经营一名叫“淘惠街”的网上购物商城。由赵威负责“淘惠街”App系统维护、平台正常运营等工作。


赵善超为了推广该网上商城的知名度,增加人流量,采用许诺客户如在其网上商城“淘惠街”App平台虚假刷单,每5日向客户返回刷单本金及3%到5%不等的佣金,并以向客户赠送红包、提高客户等级从而提高刷单佣金比例等营销手段,让客户在“淘惠街”App平台虚假刷单进行投资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集资,所得资金用于返还前期客户刷单本金、支付高额佣金及个人使用。


至案发时,赵善超采取上述手段非法集资,依托“淘惠街”的网上购物商城发展30442名用户参与,收到金额2亿余元,造成损失9927万余元。已登记的集资客户共1183人,实际投入金额4303万余元,已兑付金额1695万余元,未兑付金额2607万余元。其中,被告人赵威在2018年6月至2018年7月参与非法集资金7818万余元。


赵善超作为百荣百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虚假刷单、返还高额佣金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集资,在通过以吸收新的客户资金偿还前期客户本金和佣金欠债日益扩大的情况下,将客户资金用于个人高消费,购买奢侈品和虚拟QC币。


2018年7月19日至9月5日,赵善超通过互联网ZB.COM平台向车某、杭某、翁某等人购买虚拟货币QC币,资金数额达468万余元。2018年8月至9月,赵善超使用淘惠街客户资金624133元购买劳力士手表一块、项链一条、金元宝一个、金条六块、黑色古驰皮包一个。


2018年9月9日,赵善超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年11月5日,赵威接民警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当日被抓获。


2019年11月4日,原判认定赵善超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赵威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涉案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


宣判后,赵善超、赵威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赵善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赵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均应依法予以处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赵善超、赵威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予采纳。


12月27日,二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赵善超、赵威的上诉,维持原判。

文章来源:鹰鉴,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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